- 食品问题零容忍 必须“伤筋动骨”“一棒子打死”
- 点击次数:1439 更新时间:2014-03-12
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,食品安全关乎人们的切身利益,2013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,面对如此之多的食品不安全事件,几度让消费者“谈吃色变”。
“黑窝点”、 “毒大米”、“死猪肉”、“问题叉烧”……过去一年,这些熟悉的字眼是否充斥耳边,不断考验你的承受力,挑战你的极限?近日,全国人大代表冯云乔的一番话可谓大快人心。冯云乔建议:以法律零容忍态度,对涉及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重罚严打,罚得违法者倾家荡产,还要给予刑事处罚,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。
3月10日,360新闻搜索提供数据显示,在“两会语录热搜榜”榜单中,冯云乔的这句话居热搜*。虽然只是提案,但如此严厉的态度还是让人对食品安全萌生新的希望。
食品安全问题频发,这其中既有监管问题,也因为企业盲目追求利润zui大化。有人说,不是有《食品安全法》吗?但事实是,《食品安全法》可执行性差,对违法后的后果不够明晰。正是违法成本低、震慑力不足导致企业屡屡冒险。
在此之前,关于食品违法犯罪重罚的呼声一直存在。只要罚款不“伤筋动骨”,就给了违法企业生存空间,使得违法企业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”。中国人常说,什么事不能“一棒子打死”,但食品药品安全恰恰相反,只有“一棒子打死”,才能形成强大震慑。
食品安全,是性难题。目前,美、德、法、英等国都采用了极其严厉的惩罚性赔偿。美国曾对出售过期食品的商家进行重罚至关门歇业,商家厂家因此不敢为小利冒险。德国也有不少对违法者判刑或对肇事者进行高额罚款,让其破产的例子。英国更有因为一道菜品出问题餐馆被罚倒闭的先例。
食品安全就要重罚,只有重罚才能使那些不法商贩和想要钻法律空子的人予严重的警告,合法生产规范经营。重罚有时是治愈很多疾病的“良药”,不止在食品安全,交通违规或其他违法犯罪同样适用。正所谓:重罚之下,必有安全。